湖北:出台养老服务条例,赡养人每年至少可享十天带薪护理假
2025. 12. 30
湖北:出台养老服务条例,赡养人每年至少可享十天带薪护理假

近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北省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提出,依法负有赡养、扶养老年人义务的子女、配偶以及其他人员,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健康关心和精神慰藉等义务。对赡养人、扶养人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便利,并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十天的护理时间;其中,独生子女的护理时间应当累计不少于十五天。护理期间视同出勤,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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