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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临港:享受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部分执行口径有优化

    2025. 2. 11

    上海临港:享受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部分执行口径有优化

          上海市财政局等三部门联合修订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认定管理办法》,修订后的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关于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8号)明确,对临港新片区内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领域重点产业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

          其中,修订后的《认定管理办法》优化了企业享受税收优惠资格续同时满足的基本条件,总体保持五项条件不变,其中第(一)项从“自2020年1月1日起在新片区内注册登记且不满5年(不包括从外区域迁入新片区企业)”优化为“在新片区内注册登记且不满5年(不包括从外区域迁入新片区企业)”。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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