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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陀、嘉定、崇明:发布经营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实施细则
2025. 1. 10
上海普陀、嘉定、崇明:发布经营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实施细则
近日,上海普陀、嘉定、崇明市场监管部门分别发布经营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实施细则。
经营主体住所,是指依法登记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住所,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和各类分支机构的经营场所。经营主体在住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遵守公序良俗,不得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原文链接:
https://www.shanghai.gov.cn/nw12344/20241210/df744c9ec9a545c69cfab4cda7560f5c.html
https://www.shanghai.gov.cn/nw12344/20241216/f475026eb1ef4199a322701d14ca3dd2.html
https://www.shanghai.gov.cn/nw12344/20241212/c94c01aad6d14c8a830dc345c4fd7ab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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