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 提升临床急需药械进口通关便利化程度
2024. 10. 18
北京 | 提升临床急需药械进口通关便利化程度

近日,北京市药监局等四部门印发了《北京市促进临床急需药械临时进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实施方案》共分为总体要求、建设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在提升审批效率、合理简化工作内容以及提升通关便利性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在通关便利性方面,《实施方案》明确医疗卫生机构依据国家药监局批复,可结合临床需求,分批向口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此类进口药品,无需进行口岸检验。而且口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进口药品通关单》,北京海关加快办理通关手续。
此外,作为保障措施,《实施方案》还在强化统筹协调、加强使用管理、明确各方责任、强化主动服务以及加强宣传指导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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