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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人数及任职资格要求

    2024. 6. 19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人数及任职资格要求

    Q:新公司法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人数及任职资格要求如何?

          A: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以上,过半数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得与公司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而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中尚无明文规定。

          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中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以上,过半数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得与公司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人数、任职资格都有一定要求。

          但是,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新《公司法》第六十九条只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对于具体的人数、人员要求、职责、任免权限等,都无具体的法定要求。现阶段有限责任公司如果计划提前准备相关制度的设计建设工作的,可以参考新《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各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操作规则等,进行初步的方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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