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等可以参加工伤保险
2024. 6. 18
广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等可以参加工伤保险

近期,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组织印发了《关于单位从业的灵活就业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本办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国家和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与2021年4月实施的原规定相比,该政策修订拓宽了参保群体,原8类特定人员群体范围扩展为10类,包括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包括已享受和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享受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津贴或病残津贴人员;实习学生(包括签订三方实习协议或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实习学生和从业单位使用的勤工助学学生、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学生学徒等);等。
《办法》明确,从业单位或从业人员通过隐瞒真实劳动关系、虚构工伤事故、伪造工伤材料、虚假承诺等行为参加工伤保险、骗取工伤保险待遇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或者经办机构多发待遇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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