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
2024. 4. 26
安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

3月28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实施办法结合上位法最新修改成果和该省实际,将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的创新实践上升为法规。
修订后的《办法》共6章45条。其中规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灵活就业劳动者可以加入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的工会。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组织可以代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灵活就业劳动者、没有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或者行业代表组织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
《办法》明确,工会应当依法督促用人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育儿假等制度并落实休假期间的相关待遇,保护职工生育和照顾家庭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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