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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员工在团建时受伤的,是否应当认定为工伤?

    2022. 9. 8

    员工在团建时受伤的,是否应当认定为工伤?

    Q:员工在团建时受伤的,是否应当认定为工伤?

          A: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判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对于企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意见(二)》中第四条规定:职工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视为工作原因,但参加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一般而言,如果员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活动而受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实务中,对于团建中发生的受伤是否为工伤这一点,还需要综合考量该团建活动的内容形式、活动目的、性质、费用承担等多方面因素。如在(2020)粤03行终570号一案中,员工在团建过程中下海游泳溺亡,尽管受伤时间明确处于团建时间之中,法院仍根据“该游泳活动并非公司统一组织”为由不认可为工伤。

          此外,需要考虑的要素还包括该活动是否为公司强制参与、该活动性质本身是否可以定义为团建等。如对相关事项抱有疑问的,建议尽快联系律师,在案件前期阶段予以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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