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后,员工因没有核酸报告而不能出勤,企业该如何处理?
2022. 6. 20
复工后,员工因没有核酸报告而不能出勤,企业该如何处理?

Q: 复工后,员工因没有核酸报告而不能出勤,企业该如何处理?
A:在当地对于核酸报告有明确要求的情况下,员工因不积极、不及时配合政策而未能取得阴性报告,以至无法出勤的,应认定为员工责任。建议企业在应对时先以教育提示为主,如多次发生,可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认定旷工,再根据就业规则等对应。
5月31日,上海市政府通报,上海将于6月1日起进入全面恢复全市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阶段。届时,进入有明确防疫要求的公共场所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政策施行初期,由于机构检测能力等问题,出现一些检测结果超过24小时、甚至36小时不更新的情况。在此情况下,如员工确实留出合理余量(如12小时以上)前往采样的,由此导致的不能出勤,不能认定为员工责任。当然,此种情况亦非企业责任。建议企业与员工尽量互相体谅,通过沟通解决困难。
随着市政府优化防疫政策,6月6日起,只要有24小时内的采过样的证明,就可以进入上述公共场所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在此新规背景下,如仍有员工因没有核酸阴性报告,或24小时内采样证明,而无法进入上述公共场所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认定为员工不积极、不及时配合防疫政策,未能落实好个人健康责任。由此导致的不能出勤也应认定为员工责任。
只是,在疫情期间,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提倡的协商求同、稳定劳动合同关系等原则的背景下,仍不建议企业直接认定员工此行为为旷工。企业可以对员工优先采取教育、提示措施,积极沟通,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经提醒仍反复发生,则可按旷工违纪处理。企业可以根据规章制度予以相应处罚。